11月27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第2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听取全市创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工作、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2023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汇报,审议有关文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张利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马洪海,市政协主席杨文生出席。
11月27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第2次会议召开。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中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深化司法改革、精准普法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树牢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优化法治供给、强化法治保障,推动法治中卫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中卫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努力营造尊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浓厚氛围。要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拓宽社会各方力量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方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服务中卫高质量发展需要。要建立科学、民主、公开的决策程序,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高案件侦查、起诉、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1+6+1”市域社会治理政策文件,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会议强调,各县(区)党委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党政“一把手”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协调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加快推进法治中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