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从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共确定改革任务120项,截至当天共完成108项,占总任务的90%。剩余12项中,有8项本月底完成,其余4项正在落实中。
今年是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第二年,也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改革落实年”。为了让这些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真正见到效果,市委主要领导多次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理清改革思路,建立督促提醒机制”。同时,在今年5月份开展了“摸清基本底数、基本政策、基本规律”的“三基本”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的方向。
同时,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中,突出重点,紧盯纳入自治区考核的4项重点改革任务、重大领域综合改革任务、改革难点任务、改革试点工作4个重点,通过改革事项台账管理、挂账销号、动态调整及月汇总、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等制度,强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我市确定的120项改革任务中,综合改革专项小组29项,完成23项;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17项,完成16项;城乡一体化改革专项小组9项,完成8项;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38项,完成37项;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7项,完成6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9项,完成7项;党建制度改革专项小组11项,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