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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清“家底账” 接续“责任账”——中宁县探索创新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
2025-10-15 10:04:00      【打印本页】    字体:[][ ][ ]

“我承诺,本人对以上移交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接受组织监督和查核。”近日,在中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等部门监督下,新堡镇、余丁乡、太阳梁乡原“一把手”与继任者开展工作交接,并在交接表上签字确认。这是中宁县首次集中开展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标志着《中宁县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办法(试行)》全面施行。

  “过去见个面、握握手,就交接完了。现在要对照规定一条一条交接确认,将责任一项一项厘清,做到了交接有章可循、责任有据可查。”中宁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金学忠说。

  今年以来,中宁县紧紧围绕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主题,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机制,明确行政管理事项、干部人事事项、财务经济事项、工程项目事项、固定资产情况等7个方面22项具体交接内容,对离任交接内容、交接流程、交接纪律从制度上进行明确,推动离任者交得干干净净、接任者接得明明白白,切实做到“全交”和“真接”。

  “现在有了交接表,相当于拿到了工作导航图。前任将任职期间主要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任期内承包、投资、抵押、担保、专项资金使用、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有关决策的执行等情况介绍得很清楚,我接手后能很快掌握要点、开展工作。”余丁乡党委书记李楠说。

  为压实交接责任,中宁县实行交接工作“三方会签”制度,坚持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当面交清,由移交人、接收人、监督人集中交接,同步开展现场解疑、当面对账、签字认账,并联合职能部门对交接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的离任领导,不予办理行政、工资关系转接等手续,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缺失。

  “制度化交接既是对离任者的履职检验,也是对接任者的保护,能够有效防止新官不理旧账、新官难理旧账等问题,推动工作平稳过渡,保障事业持续发展。”中宁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潘馗说,他们将在实践中对交接程序和内容等进一步优化完善,推动构建规范有序、权责明晰的离任交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