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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局签定《意见》 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行政非诉执行
2021-07-13 11:00:00      【打印本页】    字体:[][ ][ ]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自然资源局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会签制定了《关于在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自然资源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

  

    据悉,《意见》明确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范围,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在协同推进自然资源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坚持的工作原则,并建立了重大事项通报、工作数据交换、案件线索移送、联席会议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机制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了加强办案协作和联动调研宣传要求。

  “近年来,自然资源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较为突出,加强对自然资源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检察监督,既能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能促进自然资源部门依法行政,还能维护行政相对人在土地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孙凤玲说,《意见》的会签,有效结合了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各自职能优势,为今后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提供有力遵循,形成了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难题的合力,是落实最严耕地保护制度的有力举措。

  据介绍,我市检察机关注重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指导督促自然资源部门对未执行的土地执法查处案件、应申请强制执行未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以及法院裁定准予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但未执行的案件进行自查、检查。2020年以来,共发现57件法院裁定准予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但未执行的案件线索,均由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监督。(全媒体记者 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