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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1起拟不起诉案件
2020-03-31 14:39:00      【打印本页】    字体:[][ ][ ]

  3月26日,沙坡头区检察院对海原县监察委移送的1起民事枉法裁判案拟作不起诉处理,依法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监督该案公开听证活动,监督评议检察办案活动,确保检察不起诉权依法规范准确行使。该案是沙坡头区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活动。

  会上,案件承办人从案件罪名、基本事实、证据情况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向参会人员进行详细汇报,参会的3名人民监督员承办人从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方面一一作答,3名人民监督员分别发表各自观点和看法。经过合议,参会的3名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沙坡头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该案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处理意见正确。

  会后,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沙坡头区检察院自觉接受监督的做法,表示此次参会感触颇深。

  通过听证会,人民监督员从检察机关办案中了解案情,学习法律法规。他们希望以后能够经常参加检察机关案件听证会,提高监督能力,发挥监督实效,做合格的人民监督员。 (通讯员 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