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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 《中卫市公办及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4-05-28 09:41:00      【打印本页】    字体:[][ ][ ]

  为加强全市托育服务收费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3〕784号)等有关规定,经成本测算,我委商市卫生健康委拟定了中卫市公办及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现将中卫市公办及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公示,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您的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

  意见反馈方式: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0955-7068772

  电子邮箱:zwsfgw2016@163.com

  附件:中卫市公办及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标准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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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稿件来源】: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