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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公告
2024-03-15 16:22:00      【打印本页】    字体:[][ ][ ]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20243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中卫 

  督察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问询等方式开展。督察期间,督察组将通过自治区级和市级相关网站、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开督察工作的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来电来信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督察进驻时间:2024315日至43 

  受理举报时间:进驻期间每天8:30至18:00 

  举报电话:0955-7068839 

  专门邮政信箱:中卫市6035号邮政专用信箱 

  编:755000 

    

  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4年315日    

【作者】:

【编辑】:田文俊

【责任编辑】: 李谕

【监制】:万军

【稿件来源】: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