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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享受任职累计满20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对象的公示
2023-04-23 09:24:00      【打印本页】    字体:[][ ][ ]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对我市符合申报享受任职累计满20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对象任职文件、表彰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统战、政法、信访等部门意见,拟推荐王兴忠同志为享受自治区任职累计满20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新增人员。为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王兴忠,男,19555月出生,19943月至20031月担任中宁县原古城子乡古城村党支部书记,20031月至202112月担任中宁县宁安镇古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06月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模范”。 

  公示时间为2023424日至4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中卫市行政中心607室)。来信请寄: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丰安东路5号市行政中心607室,邮编:755000。举报电话:(09557068978,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作者】:

【编辑】:田文俊

【责任编辑】: 李谕

【监制】:保永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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